在联合国网站上关于国际法院的问答中,有如下回答:
诉诉讼案件半数以上涉及领土和边界纠纷。……若干世纪以来,各国都在谋求维持或加强其政治影响和经济力量,为土地、能源、入海口、城市控制权而动武。这样,国际法院审议的争端常常涉及领土和海洋问题,便不足为怪了。国际法院在处理这种争端方面是成功的。国际法院不仅为形成一整套制约领土获得和划界的法律原则作出了贡献,而且还在这个过程中解决了许多国家之间的争端。
例如,1962年,国际法院判定,1954年以来一直处于泰国控制下的柬埔寨人进香和朝拜的场所--隆端古寺--确实位于柬埔寨境内,因此,泰国必须撤出其警察和军队,返还从古寺遗址拿走的任何物件。泰国服从了国际法院的判决。
1986年,在布基纳法索和马里边界争端的案件中,双方完全接受了国际法院成立的特别分庭划定的边界线。
1992年,国际法院成立的另一个分庭结束了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之间长达90年之久的陆地、岛屿和海洋边界争端。1969年,争端使两国间隐伏的紧张局势一触即发,两国的一场世界杯足球赛竟导致短暂而血腥的“足球战争”。
不久前,国际法院解决了利比亚和乍得关于所谓奥祖地带的领土争端。该地区地处撒哈拉沙漠,面积125 000平方公里,多年来,两国为这块土地多次发生武装冲突。1994年,国际法院裁定乍得胜诉。几个月后,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派出的观察员监督下,撤出了占领该领土的所有利比亚军队。
日本在这方面的态度是相当积极的。早在1954年,日本就将竹岛(韩国称独岛)问题提交国际法院裁决,无奈韩国不应诉。此外,日本还声明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目前做出这种声明的国家只占联合国成员国的三分之一强,日本亦呼吁所有国家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通俗地讲意思就是:我反正是愿意让国际法院裁决的,只要你也愿意,那么将来你向国际法院提起什么诉讼,我都无条件应诉。也就是说,如果中国也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那么只要中国将钓鱼岛问题提交国际法院,日本就将应诉并承认裁决。